1、“我还想问的是,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意外险的报销一定要凭借原件吗?”:是。
2、你不能进行保险理赔,是因为你无法提供票据和相关证据的原件,而票据和相关证据原件的丢失,确实只是快递公司的过失、而与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在找到票据和证据原件之前,你确实是不能找保险公司或代理公司。
3、关于代你办理快递的保险代理员:
(1)她在与你签保险合同时是保险公司或代理公司的员工,她离职后,与你签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仍然由保险公司或代理公司承担,也就是说:不管她现在是在职、还是辞职,你都有权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理赔。
(2)她代你办理快递,有你的委托,是有权代理;而且因为她在代你办理快递时已经辞职、且是以个人名义而不是以保险公司或代理公司名义办理的,后果不能由保险公司或代理公司承担,只能由你根据你们的委托约定向她个人追究责任。
(3)她代你办快递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要求她保价但她却没有保价的:属于办理代理事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赔偿你因快件丢失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但如果你无法证明你曾要求她保价,她按一般人的习惯不办理保价的,没有过错。
4、你的事情,关键是:
(1)快递公司说的“不保价,只赔偿快递费20倍”是否合理合法;
(2)如何证明你所邮递快件的内容是票据和证据、票据的实际价值。
5、建议:
(1)想办法找到证据证明你快件的内容是“理赔申请书、看病收据、诊断证明、发票等东西的原件”:可以是邮寄时回执单的详细说明、代办人的证明、你的复印件内容、快递公司当初的审查办理人员的证明等。
(2)有证据时,与快递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发票上全部金额,但关键是你要有证据证明发票金额是多少。
6、另外,可以先不起诉,和快递公司协商找到每一环节的递送人,想办法找到邮件,因为这些东西别人拿了也没有用,如果是投递错误等,有可能可以找回。
买保险后,丢失会赔的。不用专门签保险单,快递单上面有是否保险,打钩,付保险费就行了。快递单要保存好。
快递单上面要注明实际物品名称,如实填写,这样他们就不会调换了。东西值多少钱,也要如实保值。一般保险费是保值的千分之四。
快递按照重量陪,其他是保险赔。您的东西再值钱,快递拿去也没用。保险不是快递公司开的,是保险公司开保单。快递公司不用2起拿客户的东西,就会关门。所以,贵重的物品,需要大的快递公司,UPS价值多少亿美元,不会为您的货物,失去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