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过劳动合同,请假一个月后,打电话被告之不用去了。

2025-05-24 08:48:0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者请假用人单位解雇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赔偿金。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2:

先不管合不合理,因为单位把你裁了这点你要有证据证明你请了假才行,比如通话记录等等。
就算把你裁了,你至少可以告他赔偿你从2008年开始的一年后的工资的双倍赔偿,因为他没给你签劳动合同。
建议先和公司谈判,如果不行就去申请仲裁。祝你好运!

回答3:

你请假回家按照常理不应该一个人知道,你想想还有谁知道,先录个音,或者找证人,取个证。单位无故把你辞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证据很重要

回答4:

你好,厂方应该制定的有规章,规章中应该是由员工请假制度的规定,你可以先查询一下相关内容,看你的请假手续是否有违反规定;至于你电话请假通过领导同意这点,能否提供相关的证据,这点也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对于没签劳动合同这点,厂方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内不与劳动者签订的话,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一般是从你离职开始算起)。

回答5:

  1. 关于没签合同:没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可要求企业补偿双倍工资,2008年-至今。但是你要保留好你在这家公司上班的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表、发放工资记录等等。

  2. 关于手机请假:如果当时领导同意你的请假,是否有证据证明?是否在请假期后,你按时回公司上班?如果没有,公司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辞退你,前提是公司有这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且告知了你。

  3. 社保是否给你缴纳?如果没有缴纳可要求补偿金

    个人觉得可提前收集证据要求双倍补偿,但是终归工作了那么久,要那么多的补偿金于人情来说有些不近人情,可跟企业协商一个双方都同意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