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们天天离不开的东西,因而食品安全关系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也已经于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对制作、出卖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要严厉打击,这种危害性极大的行为会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该罪的基本特征是:①既侵犯了国家食品卫生管理秩序,又会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②客观上的行为有3种形式:在所生产(不管是制作还是加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在所销售(不管是批发还是零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明知道是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还销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