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应处理,你跟代班人签的不算劳动合同,无效的,因为代班人是私人无用工资格,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单位才有用工资格。如果砖厂有拿营业执照的话,你这种情况属于用人单位非法用工,按劳动合同法因没有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厂方索取入职一个月后最多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
当地政府一定会帮你解决的
找劳动局仲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