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没有送交当事人是否生效

2025-05-22 15: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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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上的送达,并不一定要求法律文书均实际交到当事人手中,还有许多视为送达的情形。比如法院定期宣判的案件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宣判日期视为法律文书的送达日期;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正确,导致法律文书邮寄后被退回,被退回之日视为法律文书送达日期;公告送达时,以公告满2个月视为送达;等等。法律文书一旦送达,包括视为送达时,经过法定的上诉期间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就生效了。所以有些当事人认为自己不签收、不到庭以逃避法律责任,但事实上是徒劳的,很多情形下实际是放弃了部分诉讼权利。

回答2:

一般作出判决后,10天内必须 送达(好象这个时间,反正法律有规定,必须几天之内送达。不可能一直不送。送不到,可以公告。公告期是2个月,也就是说,,最迟60天也送达了。)。 如果判决书送达后15天,被告没有上诉,就生效了。。。履行期限满了以后,被告没有履行判决书上确定的义务,原告就可以申请执行。 原告是个人的,一定要在1年以内申请执行。 若是原告为公司,一定要在6个月内申请执行。 检举

回答3:

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之内生效。没有送达就没有生效。

回答4:

都判决了,当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