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薪的说法本身就是违法的,如果说公司要求上班31天,那么就算工资总额所有的加班费都算进去也是违法的。单位不能不让员工每天都上班,不给休息。
出现这种情况,足以说明这个单位是很不正规的。所以再继续做下去也没有意义了。
如果公司扣工资,可以据此理由辞职,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单位非法克扣工资为由,要求单位赔偿,并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另外,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纠纷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无论你做多长时间,只要你有充分的依据,最后都可以来个秋后算账,要求单位赔偿,支付你应付的加班费,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还打算继续做下去,就要开始收集单位克扣工资的证据!为以后打官司做好准备。
记住以后有劳动纠纷,除了必须经过劳动管理部门的程序外,比如克扣工资就要劳动局责令单位支付,如果单位拒不执行,才能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赔偿金。
具体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
如果仍想在原单位工作的话只能默默忍受
如果不打算继续干下去,请收集好相关证据:工资收入证明(持续的时间越长越好),加班证明(若加班无加班费需要提供相应证据)等,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走到这步的话,一般也就在这个企业待不下去了
建议你可以再进行协商,如果不成并且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就可以报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