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公司可靠么,犯法么

2025-05-14 03: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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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国家不允许追债公司存在,其追债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2、按我国法律规定,受托人的行为结果由委托人承担,如委托该公司追债,该公司在追债过程造成的损害由你负责。从法律角度而言不建议委托追债公司讨债。

3、国家曾三次发文禁止。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

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

扩展资料:

请追债公司帮忙追债的后果:

1、暴力手段追债,开车撞向债务人的车辆,后用球棒砸碎车窗,并造成轿车尾部、车门等多处损坏,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追债人会被依法处罚。

2、非正规的追债公司缺乏法律赋予的行政强制力,便可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追债,比如威胁、敲诈债务人,利用非法手段伤害债务人的人身安全,有的行为甚至构成犯罪,造成严重的后果。比如,曾经轰动全国的“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就是因非法讨债所致。

3、有些追债公司,在签署委托讨债合同时会约定:如果出现武力行为,则与委托人无关。但这并不能洗清“因非法讨债而给债务人造成伤害”的嫌疑。同时,由于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中的约定只约束合同双方,而对合同之外的人没有约束力。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找追债公司帮忙追欠款 讨债人反变欠款人被追债

回答2:

不建议通过此途径追索债务,追债公司可能涉及通过非法途径索债,建议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回答3:

讨债公司是不合法的。讨债公司承办委托书账追债,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有些讨债公司借助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向债务人收取债款,甚至绑架人质,进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收取高额报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回答4:

现今中国无正式登记注册的追债公司,若雇佣他们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上的损害,将一并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