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因为辞职的事情公司不予批准,想通过劳动局解决此事,想咨询你一下,可以吗?

2025-05-16 03: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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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你可以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如果不能办理,可准备好与酒店的雇佣材料到当地街道劳动站申请调解,剩下的事,劳动站的工作人员会办理的,是很简单的,祝你顺利。

回答2: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离职了,你保留好快递单可以直接不上班了。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