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想把我的合同终止后,和下属单位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不同意的,并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2、如果下属单位的条件更好的话,原用人单位要求解险合同,应与你协商一致,并按你的工龄,每年向你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要求你重签合同你可以选择同意与否,是不是选择只签两年半也可以提出来,劳动合同需要双方达成协议才可以成立的,你不在新合同上签字,新合同就不会生效。
公司要求重签的做法,只能算违约,属于广义的违法吧。
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主体,你有权不同意。如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补偿金。
可以不同意的
牵涉到工作地点,工资待遇,工作责任的调整,单位需要和个人协商,如协商不了,就需要仲裁或解约赔偿
1、2013年6月期满之后续签的5年劳动合同,现在的用人单位以将你调到下属单位工作,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单位必须与你协商一致,不能强迫你或者变相强迫的方式辞退你。
2、你可以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