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因抢劫在龙岩市闽西监狱服刑,刑期三年九个月,当时法院宣判罚金5000元。

2025-05-16 23: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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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来说罚金是要交给法院的,就是当初判刑的法院,你可以联系当初审判该案的法官,和他沟通一下就可以了,可不能打到犯罪人的账户里。当然是要全部缴纳的。

回答2:

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实践中,没有交纳罚金的,肯定会适当延长减刑的时间。
根据司法实践,应当向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交纳罚金,也有向原审法院交纳罚金的。
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交纳的比例。一般而言,罚金金额大的至少交纳20%;对于所说情况,估计会要求全额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