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下落不明,男父母还有房屋居住权吗?

2025-05-21 16:58:5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起诉离婚男方下落不明和和男方父母居住联系不到一起的事情,居住权是产权人。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回答2:

女方起诉离婚,而男方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但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置会慎重对待。如果男方父母一直居住在现住所而没有其它地方住所时,会维护现状,继续保障其居住权。

回答3:

具体处理方法:
1、下落不明起诉离婚,法院要发失踪公告,
2、夫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有约定除外。男方若有一份财产,其父母可能是代管人,子女有赡养父母义务,应该可以居住

回答4:

男方下落不明的时候是不能够提起诉讼离婚的,除非宣布男方死亡。
建议你先报失踪,失踪两年之后可以再向法院申报宣布死亡,只要宣布死亡之后,你们的婚姻自动解除。

回答5:

起诉了但是在没判决之前,就不是离婚了,对方的父母是有权居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