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谁违约?

2025-05-23 2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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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以及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构成违约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行为,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违约行为只能在特定的关系中才能产生。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着合同关系。如果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如尚未成立,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则不发生违约行为。
第二、过错,即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这也是违约责任的主观要件。当事人违约可能有各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对方违约等。因这些原因引起违约,当事人不能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因违约当事人的原因造成违约责任。因此,违约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主观上必须要有过错。而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过错的大小是其承担违约责任大小的依据。
第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从权利角度考虑,只要有违约行为,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其损失即已发生。在违约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必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损害及损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则必须考虑当事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害。
第四、因果关系 ,即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只限于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其他损失,违约人自然没有赔偿的义务。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对这两种损害违约人应赔偿。

回答2:

你所在公司现在是不是在整改阶段?什么时候恢复生产呢?有没有面临破产等一系列问题呢?
照你说的,这家公司应该还是合法存在的,因为它没有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你可以辞职,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的相关人员或部门就可以。
不知道你们当时的合同是怎样约定赔偿的?按照国家的法律,你在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之后,一个月期满你就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了。

回答3:

只要没有被吊销营业执照,其就是仍然存在.原本签署的劳动合同仍有效,辞职仍要按合同的规定进行赔偿.
但你应当提前通知你公司

回答4:

属于这种情况,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应当给您一定的经济补偿,因为这是公司造成的,并不是您这一方自己的原因解除,按照劳动法以及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您有权获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