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对方不赔钱,不想打官司

交通事故死亡对方不赔钱,不想打官司
2025-05-14 11: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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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交通事故死亡对方不赔钱必须打官司。
  二、原因:因为对方违犯的的交通事故肇事罪,不但要赔钱而且对方还要坐牢的。
  三、举例说明:
  2013年11月27日12时许,刘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顺德区乐从镇荷岳路时,与余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刘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余某负全部责任,当场交警对余某进行了拘留。刘某,男,55岁,佛山本地人,两个小孩已成年,父亲83岁,母亲81岁,兄弟姐妹3个。
  1、死亡赔偿金:30226.71元/年×20年=604534.2元
  2、丧葬费:56401÷2=28200.5元
  3、交通费:3500元
  4、住宿费:2000元
  5、家属误工费:1310元/月÷30×3人×15天=1965元
  6、被抚养人生活费:74654.5元
  父亲:83岁 22396.35×5年÷3=37327.25
  母亲:81岁 22396.35×5年÷3=37327.25
  7、精神抚慰金:50000元
  刘某家属应得赔偿=764854.2元
  此案司机余某犯有交通肇事罪,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半,此案受害者家属选择单独民事起诉,如果受害者家属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跟刑事案件一并处理),法院将不支持精神抚慰金的赔偿。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