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以前在一家房产公司做总经理,而且是非常大的集团公司,现在不在这家公司,但他藏了董事会

2025-05-12 17: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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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你不是这家公司的利害关系人,直接把印章还给你朋友就行了。
他还不还给公司,让他自己决定。
法律责任,在于有没有产生后果。
一、不归还,但是没有使用印章从事违法行为。对方公司会在工商税务等部门报失,在报纸上登个公告,现在这枚印章就作废了。
二,不归还,利用这枚印章签假合同骗钱,那就是诈骗。
三,你直接还给公司,公司可能会报警。毕竟离职人员私藏公司的东西一般情况下都是有不法企图,警察会调查你和你朋友是否从事了诈骗等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