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合同和自始至终都无效合同区别在于:
1、从内容上看,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效合同主要是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2、从效力上看,可撤销合同在没有被撤销之前仍然是有效的;无效合同则为自始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3、从当事人主张看,可撤销合同只能是受损害方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依法确认合同是否被撤销;无效合同无须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均可依职权确认合同无效。
4、从期限上看,可撤销合同中的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书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无效合同则无期限限制,自始至终无效。
可撤销合同,就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但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有瑕疵,撤销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合同。
根据专利法第47条规定,已经履行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依据规定将不会返还专利权转让费。但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部分返还专利费。
可撤销的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无效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
可撤销的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