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方在质证的环节当中质询证人证言时,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话,应当对法官说什么,怎么样表达?谢谢。

2025-05-21 04: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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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事诉讼:如果该证人是对方的话,可以说: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应当出庭,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自己方的证人,则说:申请证人XXX出庭就XX问题作证。

刑事诉讼中:都是公诉方提供证人证言,辩护人如果认为如果该证言确实有问题,则可以说: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我认为XXX理由,申请证人XXX出庭,接受质证。

回答2:

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诉讼程序不由控辩双方操纵,是由法官掌控,对于你所说的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话,是由法官按照程序来走的时候,会询问你是否有证人出庭,这时候你说有,就可以了。不需要你主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