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给多人,我和爱人有矛盾分局,我妻子已房屋公证给他为条件和好,但是嘴上还是不停的说离婚。

2025-05-18 16: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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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行,此房产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公正给你父母必须由你现在的妻子同意,否则公证处不会办理的。如果是遗嘱公证,以最后的公证书时间为准,是赠与公证以办理了房产证过户为准,感情问题说不清,我认为,她说的感情好还在乎财产吗?如果你妻子不在乎房产,他说你小气房产不给她,那么她为什么一定要公证呢?还是看重你的房产,和你感情第二,女人太看重钱了,夫妻关系也不长了。

回答2:

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公证不是房产确权的法定形式(遗嘱除外),所以最好的方式是去房产局办理变更登记以确定房屋权属。
再说一句婚姻方面的话,夫妻关系首要的是诚信,如果互相提条件,相互要挟,日子哪里能过得好,迟早会散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