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税,原则上应将所退税款全 部退给出口企业。因此,出口企业可以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出口企业是指负责货物盈亏的企业,而不是指负责办理出口手续的企业。出 口企业具体范围主要包括: (1)委托外贸经营权的出口企业。这是指经过外经贸等主管部门批准的, 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企业和工业生产企业。 (2)委托出口的企业。这是指委托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承担 出口盈亏的企业。这部分企业有的自身没有外贸经营权,有的则具有外贸经营权。 有的生产企业为了直接打入国际市场,实行产销见面,将过去与外贸企业的供货 关系改为委托代理出口,在财务上直接承担盈亏,并付给外贸企业手续费。有的 外贸企业为了组织货源或出口经营的方便,也委托别的外贸企业代理出口。 (3)特定出口退税企业。根据现行出口退税规定,这类企业主要有外轮供 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对外修理修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