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提出收回房子,并且同意按照合同赔偿我违约金,我可以不搬吗?

2025-05-22 01:45:5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答复楼主:
你有几个选择
第一,可以继续延续合同,直到合同结束,即使到法院,只要你不同意解除合同,就会判履行合同的,还不能涨价。(这样的做法,由于阻碍了房东的得利,虽然不违法,但是房东心里不舒坦,你也不会住的舒坦的,所以并不建议如此)
第二,你可以同意解约,但是在你找到房子之前,允许你继续居住,等你办理后,按照合同或者按照租住日期等计算租金退还和违约金问题

个人建议按照第二种,和气生财,房东应该会同意的,毕竟他有赚钱的空间
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满意的,请采纳

回答2:

你完全可以选择不搬。当初双方既然签了合同,就已经生效,此时房东的行为是一种后悔行为,若没有相关合情合理地理由是不能随便违约的,主动权在你。你可以选择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或是去到律师事务所之类寻求帮助。

回答3:

找房东让他帮你找房子,告诉他找房条件,以恶治恶,难死他

回答4:

那几搬吧,和房东商量给你一个过渡期!

回答5:

没办法。只能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