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大家帮助:三年前我与前夫离婚,当时民政局签了离婚协议是户主为他的房产证本上的162平有我的一半!

2025-05-21 10: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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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的拆迁是按照家庭常住户口的人头来给安置房产的,有的是不看人头,只看你家原有住房的面积,再根据一定比列来补偿。你当初就不因该把户口迁走!因为这房子有一半权益是你的,那么你可以在户口不迁走情况下办理分户手续,就是重新给你办个户口本,只有你自己,但是户籍所在还是在那套房子上,现在你户籍不在那里,人家拆迁看的又是老房子常驻户口。人家没错!你这事最坏的打算就是,你分不到房子,但是你前夫分得的房子一半归你!你可以拿出你手里所有证据来证明你的那一半权益!具体的建议你和前夫以及拆迁办协商解决!实在不行你去请一位当地律师来代理你的权益!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