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审制:初步审查、实质审查。
初步审查:提交申请、并交纳申请费之后,启动初步审查程序,初步审查合格后,进入公布阶段(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上公布)。
实质审查:应申请人的要求,启动实质审查程序。在实质审查阶段,通过检索、对比,对发明专利申请中的各个权利要求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评价,如果审查通过,则授予专利权,否则,驳回该申请。
每个阶段的审查细节,涉及法条比较多,如果想进一步了解,可查阅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甚至专利审查之南等相关书籍。
专利审查制度大致有以下三种:
1、登记制,又称形式审查制、初审制、格式审查制。
2、审查制,又称实质审查制,既要进行初审,又要进行实审,所以称完全审查制。其中又分即时审查制和延迟审查制两种类型。
3、审查制。其中分为两类:一类是只在部分工业技术领域实行完全审查制;另一类是只审查"三性"中的新颖性。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先申请原则”,即相同的申请,专利权授予先申请的人。美国是实行的“先发明原则”。
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申请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保护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实行初步审查制度,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实际审查制度。
先形式审查,再实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