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在上班途中开车被别的车撞了一下,头出了点血,已经是交通事故了他人责任,还算工伤吗?赔偿如何算?

2025-05-22 12:07:01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1.你同事是在上下班途中,如果是因为机动车而导致受伤的,属于工伤事故认定范围。
2.对于赔偿数额,可以先做个伤情鉴定,根据伤势程度由肇事司机赔偿或是找保险公司,包括医药、住院费、医疗补助费、误工费等费用。

一、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回答2:

如果不是主要责任看申请工伤的。
一般先处理交通事故不足部分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的。
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回答3: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
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根据上述规定,同事是工伤。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同事的单位要在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也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之日一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你的同事在认定工伤后,享受工伤治疗待遇。
【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你的同事需要停工治疗,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一般为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在病情稳定后,如果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评定等级为10个等级。
【7】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规定,评定上伤残等级,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一老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受伤者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护理费
五、残疾赔偿金
六、残疾辅助器具费
七、丧葬费
八、死亡赔偿金(补助费)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十、交通费
十一、住宿费
十二、营养费
十三、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十四、车辆停运损失费
【9】一般先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先去赔偿。
【10】受伤者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拿着自己的医院病历,各种检查,拍片,找一个肇事车辆使用者和受害者都认可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这个鉴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回答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上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公伤,可以获得赔偿。赔偿的计算应包括医疗费用、护工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回答5:

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属工伤,你同事的情况属工伤。

回答6:

你好,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可获得交通事故以及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