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赠一怎样进行税务处理

2025-02-16 14: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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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费用分摊确认收入,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费用分摊的基本程序包括:

1、确定成本对象;

2、归集共同费用;

3、选择分摊标准;

4、将共同费用分摊到成本对象中去;

5、归集——分摊——再归集——再分摊,直到最终成本计算出来。

在理论上,费用分摊可能存在一个最佳标准。有一些共同费用的分摊标准比较明确,如水电费按实际耗用量分摊;

但是,更多的共同费用没有明确的分摊标准,因为共同往往就意味着没有标准,如品牌广告费用在不同产品之间分摊,到底是按销量分摊更科学,还是按价格或市场份额进行分摊更科学。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费用分摊类似于内部税收,它是政策导向的,不同标准可能会有不同的后果,如按人员为标准可能会促使某些部门尽量少雇佣人员,此外,还可以按实际耗用量为标准、按比例为标准、按协商标准等。因此,没有绝对完美的分摊标准 。

扩展资料:

基本原则

(1)费用分摊与持续的成本降低

费用分摊应当能够促进内部形成持续的成本降低机制。

例如,在水电费分摊中,如果辅助部门用电、用水"免费",可能的后果会是什么?

(2)费用分摊应当能促进企业内部的合作

此时,要注意隔离成本分配与非隔离成本分配的问题。隔离成本分配可以使各部门各司其职,适用于各部门之间关系不紧密的情况,但是容易造成内部的不合作;非隔离成本分配会使各部门之间相互影响,它鼓励必要的合作与相互监督,但是,操作不当容易造成新的大锅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费用分摊

回答2:

“买一赠一”销售需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1)赠送的商品属于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应按下面的原则来分摊确认收入,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2)赠送的商品不属于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则不确认收入,商品账面价值计入销售费用,同时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A.会计实务:对于销售时“买”、“赠”均属于本企业主营范围内的商品,应当按照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如在百货商场买西装赠领带,在通讯营业厅充话费赠手机等。
如果赠品不属于本企业营业范围内的商品,而是企业为促销而外购的,则应当按照收到的价款确认销售主要商品的收入。赠品不确认收入,按赠品的购入成本结转当期销售费用。比如电器卖场“买电器送饮料”的销售。
B.相关链接:存货准则规范
企业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向客户预付货款未取得商品时,应作为预付账款进行会计处理,待取得相关商品时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
企业取得广告营销性质的服务比照该原则进行处理。
C.增值税规范:销售者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扣除,该实物应按增值税条例中“视同销售货物”中“赠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
D.所得税规范:“买一赠一”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即不管会计上是否确认收入,所得税上都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