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逮捕令下达2月零2天了,听人说嫌疑人收到通知22开庭,家人不可以参加吗?

2025-05-10 06: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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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个问题:根据《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者单位,第二个问题:根据《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八条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因此,被拘留或被批捕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逮捕通知书中注明原因。通知的时限应从作出拘留或批捕时起算,24小时内通知家属。

回答2:

一般如果案件不是不公开开庭的话,家属是可以进行旁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