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给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2025-05-20 05: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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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朋友,你的爷爷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伤害后,当然在及时送医治疗的同时,找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对方为此而担负相应的责任,作为家属来说是应该所必须要作的事儿。
不过,在绝大多数的案子中,无论是肇事者怎么向交警作出虚假的推托之词,实际上并不会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的。因为作为交警来讲,他首先责成会让车辆方先将伤者及时送到医院就医,并会让对方为之垫付相应的先期的医疗费用的。
对于事故责任认定书实际上是事故的双方都是极为关切的,作为车辆方要想向保险公司索赔是必须需要这一个法律文件的;对于受害方为了极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同样需要这一份认定书的。总之,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所以我认为作为伤者的家属对认定书的事儿,也不要过于操之过急,尽管有相关性的规定在十天内制作认定书,由于现实中因种咱原因造成时间的延误,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没有处理过交通事故的人不太清楚交警事故处理程序的实际情况,实际上只要你每每一踏进交警队的事故处理科的办公室,总是人满为患,所以因种种原因而拖延了时间也请你不要大惊小怪了哈。只要是事故通过了交警出面处理,出认定书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儿。据我分析,作为车辆主将负事故的主责,甚至于是全责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因此,在不耽误伤者治疗的同时,保持与交警和肇事者的沟通是必不可少的事情。过了节再说吧,别过于太焦虑哈。
从你的补充的问题中可以知道,原来是熟悉的人们之间发生的伤人事故,虽交警出了现场,却给交警同志留下了私了的结果,可是事后你方想找对方赔偿时可能发生了纠纷,现在你们还想要通过交警来处理的话,可能就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了。这需要你方举证的义务,并还要将现场的证人和相关证言收集到后,再可能得到交警的帮助。反正现在你们要想再由交警来处理是有点麻烦的。毕竟交警接受处理是民不举,他们也是不会管的。就是通过他们处理的案子,只要是一方是不想再通过他们解决,也是可以的。因此这需要你们多次去与交警沟通了。当然还有一务路就是通过诉讼来将对方直接告上法庭,也是可以的。

回答2:

督促他们出具,交警应当在现场调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认定书。

补充: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适用一般程序处理,是不能私了的。交警只要出了现场,就肯定要有个结果,更不能因为肇事方的要求就自行撤离现场。
所以我觉得,现在应当一是积极找肇事者协商赔偿,毕竟是熟人;二是等过完年到交警队要求其立案,不立案要求其书面出具不立案的理由。有人员受伤,交警应当立即通知肇事方扣留其驾驶证行驶证,令其到交警队处理事故,否则就要其积极处理赔偿事宜。

回答3:

找相关部门,或是技术部门出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