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租的是商业店铺还是住宅?房东给您开的收据是一联还是多联的?房子到期后,你搬出时是不是要履行必要的手续,比如说相关物品的交接,费用的结算等?什么时候发现收据丢了,是马上就要搬走了,才发现收据丢的吗?
您可以从以下看法中看看有没有合适您的:
1、提前发现押金收据丢失的,则与房东商议以押金抵顶最后几个月的房租或费用。如果房东不同意缓交,则与房东商议收据丢失后押金的处理方式,协商一致之前暂不交纳房租,协商一致要形成文字,类似补充合同(要说明是因为您收据丢失而签订的协议),当然如果可能还包括可以缓交物业的一部分费用。
2、 如果房东的房子是专门用于出租的,那么房东一般会有相对保存出租资料的习惯,这样您写了说明或是声明,让其他跟资料放在一起,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因为他是专门从事出租活动的,不可能你走了,就把跟你有关的东西主动消毁。甚至他可以把你的东西和新的租房客的东西放在一起。
3、如果他还是找理由,可以还是找理由,你可以邀请他一同做个公证或是见证,这样在公证处或律师处也会留下记录,对房东考虑的风险也会有一定的弥补。
4、借助第三方资料,比如说在与物业结算时,如果房东给了你钱,可以把双方对于费用结清的认可留在物业的某些资料处。
5、如果您认为可以,您还可以将您与房东未结清费用的信息让中介公司或新承租人知道。让他们知道你们还存在纠纷(当然最好不要做主动阻止人家成交的行为)。
6、你当初租房子时候,如果有一个房中物品或设施的交结清单,你走的时候也会有一个交接清单。这时就是啦,你可以跟房东说:“你也不能把交接清单拿一辈子。要是房东哪一天拿着清单管你要东西,你也是风险呀,但是你总不能因为你不拿一辈子清单,就把房东家里的东西都拿走吧。” 所以,你可以写个丢失说明(一式两份),你给房东的那一份让他跟物品交接清单放在一起。这样,要丢一起丢。 让他知道,交接物品你也是和他有类似风险的,你也是有顾虑的。6、或是通过以上的一些理智的交流,让房东知道或感到,你挣钱不容易,是不可能对押金放弃的,可以让房东提条件,可以讲顾虑,什么都可以谈,可以协商解决办法,但是要放弃赖你钱的打算。同时要让他感受到,他不给你钱,他也不会很顺心的往下做生意,而且你的行为还可能影响他以后生意(当然,话不用说的难听,让他感受到你不会放弃这笔钱的就行啦)。
7、最好是说点好听的,诉诉苦。交流的过程中尽量的获得一些外部证据的支持。
8、如果你身处外地,对方是地痞,无赖加流氓,加官二代,认钱不认感情,要钱不要命,粗鲁没文化,实在没法的话,那就认栽吧。安全第一,顺心第一,你的生活第一。
当然,下三烂或是不仗义的建议是不放便做为建议提供给你的。
9、下次可得注意,没有收据,确实很难办。合同只是约定了押金数,但是不能证实押金是否已经实际支付或是退还。
10、接受教训,虽然跟房东是生意关系,但是私底下关系也要处好了,过年过节发个问候,有小事帮个忙,多花不了多少钱,而且房东也愿意租给你,你麻烦事还少,遇到问题还可能给你解决,要是关系处好了,回头每个月少给你涨点房租,啥都赚回来啦。
新年将至,祝平安,祝好运。
这不叫耍赖,按法律程序就应该这样。如果你日后再找到收据,再来要钱怎么办?法律上是讲依据的(也就是证据)。先好好找找,实在找不到,再协商吧。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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