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评价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签订,加强了中苏两国对日协同作战,直至反法西斯战争完全胜利为止,条约保证了远东地区战后的稳定和和平。条约签订后的第二天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 反面评价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第一是强迫中方同意外蒙古独立;第二是迫使中方同意其在旅顺港驻军;第三是迫使中方同意长春铁路在各占50%资产的基础上共同经营与管理,而经常管理权又为苏方所有。所以有一种说法认为《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是一个不平等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