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先进行股份制改造。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条部分: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不行的,必须是股份制企业或者是有限公司,又或者是上市公司,具体你可以去查一下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