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签了购房合同没?如果房产商在给你看样板房的时候没有你现在出现的这些问题,就可以向他主张缔约过失责任。签订的购房合同本来是想好好住进去享受生活的,现在都快半年了还因为房子本身的原因不能入住,卖房方严重违约,房屋无法居住,不能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简单说就是退房。
要是严重影响居住可以解除合同 ,最好将现在的合同去公证 然后要求对方解除合同 不解除就申请法院介入 那样基本上可以认定你单方解除合同的效力成立
这里面涉及到一个很关键的动作:你们是否已经接收此房子了?如果接收了,那相应的物业服务和保修日期就开始生效了,如果还没有接收,那就没有问题了,物业所说的都不成立了。
比较难办,物业可以用你们接收钥匙为依据,来举证你们验收通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