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
根据本条规定,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可以和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属于刑法第五章的犯罪,故理论上是可以和解的。
但是你哥毒死的鱼的价值如果超过2万元,就很难到达和解的条件。如还有疑问可以追问
刑事拘留后(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申请逮捕→提起公诉→判决
虽然构成了投放危险物品罪,但是介于没造成太大的损害并且认罪态度好,应该不会判比较重的刑,找个律师咨询下吧!
已经刑拘了 私了不了 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按照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