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已在A地征收社会抚养费,但未给小孩上户口,现在要B 地上户还要另外征收抚养费吗?

2025-05-19 17:37:5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好,
社会抚养费只缴纳一次。你到B地上户口不用再次到当地缴纳社会抚养费。但是你应该带上在A地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相关证明和计生办开具的上户手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上户口还应该带上小孩的出生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
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2:

不需要。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回答3:

不应该再征收。“一事不再罚”原则。

回答4:

说的都对,但是为了避免麻烦,最好还是在哪里入户在哪里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