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补办需要本人回当地办理,但本人无法前往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补办。
以上海市为例,驾驶证补办所需材料如下: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照片。
4、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6、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7、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证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入手续,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原件。
扩展资料
驾驶证补换领可异地办理:
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规定,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超过规定年龄换领、损坏换领、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化换领、身体条件变化换领、遗失补发等业务。
同时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此外,规定中将“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的年龄,从60周岁推迟至70周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上海-补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驾驶证补换领可异地办理
不需要。
可以本人亲自向公安交警车管机关申请补办,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办理驾驶证补办。可以在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在驾驶证核发地以外申请补领驾驶证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四)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
(五)机动车驾驶人相片2张。
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驾驶证丢了不用挂失,直接到车管所补办即可。但要填写份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证明你的驾驶证确实是已经丢了的,并“发誓”以后由丢失的驾驶证所引发的一切不当后果与你无关。
只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没达到12分,便可申请补办驾驶证。若有违章未处理,工作人员会提醒,但不影响补办;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达到12分,则需要重新学习科目一,考试通过后才能再次获得新的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