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一般是这样掌握的,如果你在审理过程中起诉了债务人和其(原)配偶,换句话说债务人的配偶也是被告的话,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经过了法院审理,执行中一般按照判决去执行,不再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因为这个问题已经过法院审理。如果你起诉时没有起诉其配偶,执行程序中能否追加法院系统有两种意见,追加和不追加基本各占50%。你所说的情况在判决没有推翻之前,只能按判决执行,推翻判决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往往会有难度。另外,作为执行案件,你可以把你掌握的被执行人情况向专业律师进行反应咨询,必要时进行进一步调查,积极协助法院采取执行措施,要穷尽执行措施,比如常规财产调查、查封冻结银行存款等措施、年底申请法院拘留被执行人,让其到看守所过年,限制出入境等。执行方案确定需要针对被执行人的情况,所以不要轻言放弃,如果他有偿还能力或以后有偿还能力了,会继续执行。需要提醒你的是对自己要有信心,不要过分依赖法院,密切关注被执行人动态,执行无期限,执行期间计算双倍利息的,被执行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必要时也可以求助当地律师协助法院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就你反映的情况暂时给出以上建议,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