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增值税

2025-05-21 12: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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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应非临床用血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456号)的规定,人体血液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选择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办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这段话意思就是说如果血浆站采用按6%的简易办法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时,只按销售额征收(类似混凝土企业),一般都会选择采用6%简易办法征收率,除非你能取得大多数血液的进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