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实质性的错误,法院重新发布一个更正文书就可以了。作为法院的具体操作人员,以后应该更加仔细,尽量避免这种错误。作为大众或者当事人,没有必要这样苛求。
没有责任,裁定补正就行
这个没啥责任,只要更正就可以了
裁定补正了就OK了,可以到反映下情况,说书记员法官不用心不拉不拉的,积极意义不大
更正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