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出租的房屋是可以被卖的,但是需要房产人对承租人做调解,如果是签订的合同没有到期,出租人需要对承租人退还押金以及租金,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则房屋是不能被卖的,可以出具合同,对承租人是没有影响的。
已出租的房子要卖可以采取以下:
1、合同到期则不需要考虑承租人;
2、合同中的房子,出租人可以跟承租人协调;
3、如果是非常难缠的租客可以给予补偿;
4、如果是口头没有租凭合同的可以通过第三方调解。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事业迅速发展,房价也逐年攀升。为生活所迫,许多人都选择了租房住。试想自己正在自己租来的房子里按部就班地生活,可是一个自称是新房东的人突然出现,要来把你赶出去。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不禁要问,已出租的房屋能否被卖?出租房被卖这种行为对承租人有何影响?请看下文分析。
针对这种情况,我国相关法律进行了规定,并且总结出来了一个基本的原则——“买卖不破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及时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己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民通意见》第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间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援引该原则予以抗辩的主要是房屋租赁。
二、对承租人有何影响
从买卖不破租赁的定义来看,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不影响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承租人继续履行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直到履行期限届满。
三、对“买卖不破租赁”的限制
根据我国《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以上就是对“已出租的房屋能否被卖”“出租房被卖对承租人有何影响”的法律解读。生活中租房、买房的情况越来越复杂,当我们租房、买房时一定要谨慎,要审查好出租人或者出卖人是否有权处分,审查出租、出卖的房屋是否还存在其他的权利请求。在租房、买房时可以尝试向专业律师进行下咨询,毕竟他们有丰富的法律知识,也处理过许多现实的案件,能够提供实用、有效的建议,也就能让您少走弯路,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