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盗窃电瓶车属于什么性质的犯罪

2025-05-15 22: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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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是盗窃罪。

如果只是盗窃一次,是否构成盗窃罪需要看电瓶车的价值,如果电瓶车高于2000元,构成盗窃罪,低于2000的,不构成盗窃罪,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盗窃2次,数额累计计算。盗窃3次或者3次以上,无论数额,一律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如果盗窃电瓶车实施其他的犯罪行为,有可能数罪并罚,有可能以较重的罪处罚,需要看具体案情。

回答2:

盗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