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前面有斑马线,你放慢车速了,却没有看到有人走过来吗?这样的车速应该马上就可以停车,不会发生事故的。由于行人是弱者,机动车在斑马线附近必须慢行或者停车让行,不一定就在斑马线上才让。在许多发达国家,无论是行人还是非机动车,都是机动车先让行。我国的机动车驾驶员在驾校就没有受过此类教育,所以一般意识上要求行人和非机动车让行。呵呵,这和道德观有联系了。尽管大家都习惯,还是养成一个好习惯互相让让比较好。总之,可以避免事故就好。
至于警察判你七十的责任还是适当的。药费如果和保险公司协商后他先不垫付那就你自己拿了,在出院前的药费如果不够你还得拿的。等出院后方可讨论赔付结案,或者经过警察调解一次性赔付后才可以结束。这期间和保险公司沟通一下最好,也要经常去医院看望一下老人,毕竟受了伤,表示一下歉意,聊表心情吧。
如果电动车有车速过快或其他违规,可能是主次责任,行人主要责任、电动车次要我想应该实行人的责任,但是你也要有一定的赔偿责任,因为你虽然不属于机动
叔叔在下班骑摩托车回家,但是在路边上的时候和一辆小车并排行驶,在转弯的地方小车的车头碰上了叔叔的摩托车,把车和人一起撞到在地,当时叔叔的身体压在了摩托车的车头上,到医院检查是骨折,医生建议住院观察,但是小车的车主却不出钱,说是等医好了之后然后在做解决,并没有给出实质上的解决办法,当时有报警,但是警,察却没有做什么处理,遇到这样的情况要怎么办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