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立要求有哪些?双过半详解,有人数要求吗?

2025-05-17 08: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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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原则上同一个封闭管理的小区作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你说的多个园区应该可以分别成立业主委员会,具体可咨询区级房管局物业科。召开业主大会之前要公布票权,即本小区共有住户多少户,有投票权的住户有多少户,联系不上的也在票权范围内,但不计有效票,只计算投票的业主的认同票数。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可以约定未投票数是否可以视同从多数票,但是只能是在首届业主大会通过以后,在今后的表决中应用,在首届业主大会上不适用此规则。通俗地说就是联系不到的业主既不算认同票,也不算弃权票,只能算没有投票。只有投了票且投同意票的达到双过半才算有效。
双过半即投同意票的业主数量占小区总户数的一半以上,投同意票的业主房屋建筑面积之和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一半以上。
业委会成员人数是5-13人,单数,具体人数 由筹备小组根据本小区业主户数商定。

回答2:

  1. 原则上同一个封闭管理的小区作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2. 联系不到的业主既不算认同票,也不算弃权票,只能算没有投票。只有投了票且投同意票的达到双过半才算有效。

  3. 双过半即投同意票的业主数量占小区总户数的一半以上,投同意票的业主房屋建筑面积之和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一半以上。

一、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

二、业主公约

(1)除第一次业主大会以外,以后各次业主大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和主持人;

(2)业主大会的职权;

(3)业主大会的议案提交办法和对议案的表决办法;

(4)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条件和产生办法;

(5)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和选举办法;

(6)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待遇和任期;

(7)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程序;

(8)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9)《业主公约》的生效条件;

(10)修改《业主公约》的条件和程序。

回答3:

一个独立的小区,如果不属于分期开发,既同意人数过半和同意业主代表的面积过半即可。由于在实际操作中参与投票的业主很难过半,所以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有未反馈信息的票归入多数票的规定,也就是那些不参与业主的票计入多数票。这样就很容易通过。
关于分期开发的小区。一般容易通过的条件就是首位业主入住超过两年,且入住率超过25%以上的既可以成了业主委员会。此时的双过半是按照以交付的面积和人数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