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擅自替用户变更信息违反了什么规定

2025-05-23 1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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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经过公司同意私自开立账户,通常违反公司的员工手册或者有关规定,如私自开立账户后,违反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营性的存款人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营性的存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存款人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二)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
  (三)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
  (四)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五)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六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