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天津个人所得税税率及如何计算?

2025-05-20 07: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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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社保费、住房公积金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调高为2000元)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回答2:

天津这边现在税务局统一要求使用的是“浙江西安交大龙山软件有限公司”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软件!只要你填写基本工资等内容,软件会自动计算!
现在天津的起征点还是1600!到3月1号时起征点调整为2000!也就是说你4月1号开始报个税的时候就是减去2000了!
下面把公式告诉你: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这个是基本工资薪金收入的计算公司,如果还有“全年一次性奖励收入”、非工资薪金收入”等计算!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软件里面都有计算公式,这个软件在3月的时候会有全面的升级!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