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和基本法律确立了人民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中的主体地位,权力为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存在,权力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这就意味着权为民所有、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控,接受人民监/督是每一位权力行使者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坚持执政为民,建设阳光政府,对于新形势下加强政府建设特别是基层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所以我国要努力打造阳光政府,以保障人民民主。
2政府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为人民服务是他的宗旨,所以政府要打造阳光政府。
3打造阳光政府有利于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防止行政权力的确实和滥用,提高行政效率。
4我国政府是服务型政府,努力打造阳光政府,有利于提高政府为社会经济、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阳光政府是指日常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行为时就像冬天里的阳光能够给民众以清新透明、温暖亲切和满意可信赖感觉的政府。简单地说,阳光政府是责任政府,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亲民政府。
阳光政府是靠完善制度的贯彻执行来保证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制度有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
一是要尊重民意。要改革和完善反映民意的制度和建立对话制度,畅通、扩大民意表达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对群众的呼声要及时研究,及时反馈。对决策征集到的所有意见都要充分考虑、筛选、吸收。二是贴近民众。要坚持深入基层,直接了解群众之所想、所需、所盼,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民生,便于决策。三是舒解民困。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定要及时解决;对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高度重视,帮助群众。四是为民谋利。要全力推动经济发展,使人民群众从中得到实惠。同时,要增加财政反哺公众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供更多的休闲娱乐设施、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阳光政府[1],(Sunlight government ;Sunshine Government)。是指日常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行为时就像冬天里的阳光能够给民众以清新透明、温暖亲切和满意可信赖感觉的政府。简单地说,阳光政府是责任政府,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亲民政府。
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使公众知情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规范政府行为 坚持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