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编号:
育龄妇女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丈夫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省(市) 市(县) 乡(镇、街道) 村(居)
现居住地址 区(县) 街道(乡、镇) 村(居)
在京居住时间 现工作单位
原有子女数 现孕胎次 。
经 区(县) 街道(乡、镇)计划生育主管机关查验,
同志孕育 (符合、不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北京市 区(县) 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
咨询让你开具证明的人是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