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时候坐支货款来弥补公司恶意拖欠工资是被允许的, 即使修改后的刑法,也不应当抛弃立法本质而割裂地\孤立地看待案情! 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 涉及债权债务的 民事抗辩权利,来审理此类案件.否则对于劳动者就是显失公平, 同事对于"法治"本身的实施和人性化变革,也是一种反动.
比较复杂。30000多元的货物,肯定可以认定是非法侵占罪的。但事出有因,还是找个律师帮一下,要不然还真麻烦呢。
你们是怎么拿的公司货物,涉嫌盗窃或职务侵占罪。
应该是解决公司如何用货物抵消你们工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