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分情况:1、是房子只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是名下的一方将房子卖掉,如买受人是善意的就不可以追回了;如是有证据证明买受人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的,就可以追回。2、但如果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只有一方变卖的,就为无权处分,除非夫妻另外一方也同意变卖。望采纳谢谢
分情况:1、是房子只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是名下的一方将房子卖掉,如买受人是善意的就不可以追回了;如是有证据证明买受人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的,就可以追回。2、但如果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只有一方变卖的,就为无权处分,除非夫妻另外一方也同意变卖。
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若一方擅自处分是可以要求对另一方进行赔偿的
擅自出卖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有效吗,还能要回房屋吗?
法律分析:可以追回。因夫妻一方无权处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其赠与行为侵犯了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利,夫妻中一方是不能私自赠与共同财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