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违纪被公司书面警告一次,请问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和我续签,我还会得到赔偿吗?

2025-05-14 13: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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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不知道你在公司干了多长时间,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你是符合上述情况,而你的违纪又不是法律规定的情况,公司不与你订立劳动合同的话,公司应当给你补偿。

回答2:

看具体情况,一般不会赔偿。

回答3:

如果单位不和你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单位应当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