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8月15日,尼克松宣布转向“新经济政策”,目的在于对外维持美元的经济霸主地位,对内控制通货膨胀,刺激经济回升。它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971.8.15—1971.11)冻结工资和物价,禁止外国用美元兑换黄金并增收10%的进口附加税;第二阶段(1971.11—1972.12)对工资和物价实行管制,把年通货膨胀率控制在2~3%,工资增长率不得超过5.5%,同意将美元贬值7.89%,并取消10%的进口附加税;第三、四阶段都以限制工资和物价增长率为目标。1973年又将美元与黄金的比价贬值10%。“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标志着美元在战后国际金融中的霸主地位的消亡,也是依据凯恩斯经济理论克服经济发展停滞和通货膨胀双重危机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