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都是货物在到达海关之前的一切成本和费用的总和。即进口以CIF为完税价格,出口以FOB为完税价格的基础(FOB=出口完税价格+出口关税)。
但必须注意,进口时有许多费用应当记入完税价格,有些应当从完税价格中扣除。
(一)应当记入的费用
1、由买方负责的佣金和经纪费(购货佣金除外)。
2、与该货物一体的容器费用、包装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
3、可以按照比例分摊的,由买方直接或间接免费提供或以低于成本价方式销售给卖方或有关方的下列货物或服务的价值:
(1)该货物包含的材料、部件、零件和类似货物;
(2)在生产该货物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模具和类似货物;
(3)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材料;
(4)在境外生产该货物所需要的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艺制图等。
4、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