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在外国已缴纳回国应抵扣多少

2025-05-10 03:45:3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抵扣限额为按个税法律计算出的应纳税额,超过部分5年内用同一国收入计算抵扣

回答2:

看是否是居民纳税人,如是是不可以抵扣的

回答3: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纳税人从境外取得的已在所得支付地国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所得,仍需要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居民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这里所说的应纳税额,是指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的应税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
  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规定计算出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但补扣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这就意味着如果国内个税税率为20%,国外个税税率为16%,你就应该在国内补缴4%的个税;如果国内个税税率为16%,国外个税税率为20%的话,你在国外多缴纳的4%的个税可以在接下的5年内在该国家或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
适用此原则还有个先决条件,那就是中国是否与该国家签订了国际税收协定,从而避免国际重复征税。(基本上中国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签订了该协议,除了一些名字都叫不出的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