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表申请理由应该填写什么?

2025-05-16 18: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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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关于做好201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政策性加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各初中学校: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南京市201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照顾政策

烈士子女可加30分;

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加20分;

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战时个人三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警察子女,可加10分;

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可加10分;

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考生同时满足几项政策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

二、出具证明部门

1.烈士子女、享受相关加分政策的军人子女,应出具南京市民政局的证明。市民政局优抚处电话:83635659,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A座25楼2501室。

为方便考生,市民政局优抚处将于5月17日至26日在玄武区后宰门东村80号-1(市慈善总会5楼503室)集中办理审核手续,电话:84805801。

2.享受相关加分政策的警察子女,应出具南京市公安局或有关单位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证明。市公安局政治部电话:84420496,地址:白下区三元巷洪公祠1号。

3.台籍青年,应出具南京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证明。市台办秘书处电话:83635315,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A座13楼1315室。

4.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出具南京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的证明。市侨办侨政处电话:57713930,地址:玄武区成贤街43号3幢705室。

5.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应出具南京市人事局的证明。市人事局南京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电话:83151845,地址: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1楼海外人才服务区。

6.少数民族考生,由区县招生办会同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同审核户籍材料并出具证明。

三、日程及手续

5月中旬,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毕业学校领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表》(见附件一)。毕业学校在“学校意见”一栏内确认考生的应届在校生身份并加盖公章。

5月底前,考生携带审核表和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出具的证件及材料见附件二),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然后将审核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交到毕业学校,毕业学校汇总后统一交到区县招生办,往届生直接交到区县招生办。无特殊情况过期不补。

6月2日,区县招生办上报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材料,包括照顾对象名册、审核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6月11日至6月20日,我办将核准后符合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建档号、姓名、毕业学校和属何种照顾对象在市招生办网站上公示。如有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实,立即取消加分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希望对你有帮助!!!!!